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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2 19: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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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0日,我局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贵阳xx群”内讨论给隔离区女生送饭,再趁机提出性要求的聊天记录在网上传播,引起不良社会影响。我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男,27岁),非我市志愿者,其为寻求刺激,刷存在感,在微信群内发表低俗言语,内容污秽,抹黑志愿者形象。
9月21日,我局以涉嫌寻衅滋事受案调查。调查中,还发现谢某某自2018年至2022年,非法获取公民信息近20余万条,并获利近4万余元。
9月22日,南明警方依法对谢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恶意编造发布不良言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危害极大,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同时,对各类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予以打击。广大群众如发现相关线索,请及时向警方举报,我们将依法严肃查处。
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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