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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济宁市落实第三批、第四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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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2 11:14:36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

在国家前两批集采药品的基础上,2020年11月16日,济宁市开展第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第三批集采药品共涉及55种药品191个包装规格。2021年5月20日,济宁市开展第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共涉及有45种药品158个包装规格。



集采带量药品价格较原来大幅度降低,患者负担显著减轻

通过集采,以量换价,药品价格较原来有较大幅度降低;特别是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专利、独家药品,通过谈判列入国家医保报销目录,有效压缩了药品的价格。第三批集采的55种药品与山东省医疗机构原采购价相比平均下降了66.89%,最大降幅95%。第四批集采药品平均降价52%,最大降幅96%。如第三批同通用名、同规格中选药品集采后价格为0.63元/片,集采前价格为8.45元/片,降价幅度高达92.54%。第四批同通用名、同规格中选药品集采前价格为2195.65元/支,集采后价格为486元/支,降价幅度高达77.87 %。

集采药品价格降低,切实减少了患者药品费用负担,释放了患者用药需求,从而让更多患者能够用上质优价廉药品,极大提高了集采带量药品的可支付性和参保患者的获得感。

集采带量药品种类逐渐增多,政策惠及更多患者群体

济宁市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进一步丰富了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呼吸、恶性肿瘤等慢性疾病、重大疾病治疗药物的种类,还将治疗骨性关节炎、过敏、精神类疾病的药品纳入到集采范围,覆盖的病种更加广泛。第四批国家集采药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类疾病、恶性肿瘤等多种治疗领域。第三批、第四批国家集采带量药品既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也有重大疾病用药,涵盖种类品种逐渐增多。与集采前药品价格相比,自2020年11月至2022年5月,第三批、第四批国家集采药品共节约患者药品费用约2.6亿元。这必然增加了患者对质优价廉药物的可及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医保的认同感、获得感,也避免了高昂药品费用所导致的灾难性家庭支出,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医疗机构坚决贯彻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药品采购成本下降明显,进一步节约了医保资金

济宁市公立医疗机构坚决贯彻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积极组织实施开展相关工作。集采带量药品的价格减低和品种增多,在患者受益的同时,也必然降低了医院的药品采购成本,进一步节约了医保资金。第三批集采药品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第四批集采自2021年5月至2022年5月,执行第三批、第四批集采药品政策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共节约采购费用约1.9亿元。

2022年9月26日,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向各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组织第二、三、四、五批集中带量采购部分药品需求量填报工作的通知》,即将启动下一周期第三、第四批集采药品工作,预计将为全市人民群众节约药品费用约1.9亿元。

随着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将逐步对各类药品进行集采,相信会有越来越多药品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范围,这必将为患者节约更多医药费用,惠及更多患者群体,同时也将进一步减少医疗机构采购成本,节约医院医保资金,减轻参保人民群众的医药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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