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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 09:5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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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刘女士最近通过一家APP进行网络求职时,招聘方劈头盖脸说了几句话:“什么时候电商人力资源也能来合伙了啊?36岁来碰瓷公司啊?”刘女士表示挺伤人的,“气得晚上都睡不着觉。”
刘女士是在今年6月份离开前公司的,目前处于待业状态。在前公司,刘女士已经做到了人力资源总监的位置,月收入3.5万元左右。但由于公司的项目需要刘女士更换工作地点,再加上身体原因,她选择了离职。前段时间,刘女士向这个求职APP上传了自己的简历,求职期望是“人力资源总监或者是联合合伙人”,期望薪资提出“每月3.5万-5万”。
目前,刘女士已向平台APP对该公司进行了投诉。刘女士表示,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她已经向临平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对方道歉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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