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476|回复: 1

[济宁资讯] 济宁银座超市销售变质变味食品,官方回应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22-11-2 11:08:46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宁市太白东路银座超市销售的味多娇掌心面(但是小票显示的是干果礼盒的标签),变质变味,购买当日发现食品有问题,但孩子已经吃了一包,并出现恶心、肚子不舒服,前去超市交涉,超市负责人刘洋声称只要在保质期内就没有任何问题,需要退货赔偿必须要出具相关部门鉴定证明,证明食品变质才能来退货赔偿,请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给予解决。

已受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11-02 10:02:52]回复如下:

亲爱的友您好!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执法人员到被投诉地“任城区东银座商场负一层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对商家“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食品安全制度进行了检查,商家能够提供供货商资质、产品质检报告、及进货凭证,现场检查正在售卖的同类商品没有过期及投诉人反映变味食品安全问题。该负责人针对投诉问题出具情况说明,称投诉人所购买的掌心面在保质期内,无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将所购买的同类商品全额退款,对于投诉人所能提供的证据表示不认可,及其提出的索要赔偿金的问题不予支持,也不接受职能部门的调解。根据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 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的,我局终止调解。2022年10月26日上午11:02分执法人员通过电话(0537-3233526)联系投诉人进行反馈,投诉人表示不满,并要求商家进行赔偿,投诉人提出的索赔诉求不在我局职权范围,属民事纠纷,且商家针对投诉问题已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并已明确表示不接受投诉人索赔诉求的调解,如投诉人能够提供相关有利证据,我们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如不不能提供提建议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理解支持。

微信截图_20221102110808.png
发表于 2022-11-2 11: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几天超市清空了再买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9 09:21 , Processed in 0.080531 second(s), 29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