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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09: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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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20年11月在济宁红星西路与西高架桥交汇处东北角大众4S店购得一辆途观L,今年10月16日,发生交通追尾事故,理赔员告诉我来此处维修,到达维修车间后,我以为是大众4S店,由于不知情,就在同意维修单上签了字,后发现此处已经不是大众4S店,改为了别克4S店,别克4S店事前未告知消费者这已经不是大众4S店,反而引导消费者在维修单上签字,消费者签字后又告知这不是大众4S店,我经过咨询,此店已被大众4S店退网,已经没有了大众4S店的维修资质,没有了大众车的维修原件,反而经常打着大众的旗号维修更换大众车配件,我发现问题后,拒绝在此处维修,转到了交运4S店,济宁朗巍朗恒别克4S店的这种行为,不仅欺骗欺诈了消费者,还给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希望有关部门关注此事,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已受理任城区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任城区政府 [2022-11-07 17:09:31]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区市场监管局核实,针对您反映的问题,经执法工作人员与双方调解沟通,被投诉人表示:“2022年10月16日您自行驾车到本店维修车辆,要求走保险,17日按照保险公司定损程序检测车辆并将价格报给保险公司,18日您到店确认维修方案并签字认可,19日您以本店不是大众4S店为由不维修车辆了,本店未收取任何费用。但您提出要求,若大众4S店报价高于本店的报价,要求本店承担差额,10月20日您将车开走,进店后自始至终未向本店提起需大众4S店维修车辆,且单据已经表明,该车维修费用报价我店只报价给保险公司,从未与肇事方有任何沟通,由于大众4S店报修价格高于我店,您要求我店承担差额费用,属于无理要求,故我店无法满足投诉人的要求,拒绝承担差额。” 前期执法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已与您进行了沟通,您应向肇事方提出赔偿要求,如对方拒绝承担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被投诉人朗威别克4S店按照车辆维修的市场价格给出正常的维修费用,属于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您提出被投诉人未告知其店不是大众4S店的问题,与谁来承担维修费用问题无直接关系。如您对该调解意见不认可,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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