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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3 16: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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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则“黄河涯乡被偷三个孩子,临河庄丢失两个孩子,德州市区被偷五个孩子、宝马车在各学校门口抢孩子”的一条微信在德州市民微信朋友圈流传。
仿佛亲眼所见
经德城公安分局黄河涯派出所迅速对该网络信息进行核查,该信息系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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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警方查证,1961年9月黄河涯人民公社成立,1984年改称黄河涯乡,1993年撤销二十里铺乡,原二十里铺乡行政区域划归黄河涯乡。1994年9月撤乡,设黄河涯镇。2000年6月,原平原县王村店乡行政区域划归黄河涯镇,文中提到的黄河涯乡当前并不存在。德城区包括黄河涯镇并无文中所说刘庄、临河庄、西关等地,且黄河涯镇也无张明,朱爰华,张胜楠三人,该三人身份系虚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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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德州市公安机关未接到1-12岁孩子被偷、被抢相关的报案记录;文中提到的“皖AD952C”白色宝马车为安徽省某私家车辆,该车未到德州市来过;德州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未发现有1000多外地人口集中进入德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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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该谣言曾在全国多个省市传播,且各地已纷纷辟谣。这些谣言信息常常冠以“紧急通知”、“这是真事”、“**市公安局宣”的字眼,再加上“偷、抢孩子、挖器官”等惊悚内容,“言之凿凿”却又关键信息模糊,同样的文字,稍加改动,就变成了各地流传的各种版本的“偷抢孩子”谣言,很容易引起恐慌和谣言扩散。
“偷抢小孩”谣言从哪来的呢?
这种版本于2017年已经出现在沈阳!2017年6月,沈城家长们在微信朋友圈纷纷转发热帖,称“新民梁山来了100多新疆人,专偷小孩抢小孩的,五里庙已丢俩 个”。这条消息信息在网上迅速升温,百度贴吧、新浪微博都有不少网友关注并转发。“沈阳妈妈群”、“沈阳辣妈群”等QQ群也有不少家长在谈论此事。很多家长对此产生恐慌情绪,有家长两人接送孩子上学放学,有家长购买了安防用品。6月18日晚,沈阳警方经工作将在网上发布该虚假信息的张某(女,36岁,辽中县人)查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对其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对此,公安机关当前已对此传播虚假信息案开展调查,在此,希望广大微友立即停止转发并删除此信息,以免在社会上引发不必要的恐慌。
网警提醒
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网络社会同样也是法治社会。网络社交平台具有快速的传播性,请不要随意转发不经确认的信息,更不要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对于朋友圈或者网络上的各类信息要加以甄别。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希望编造此信息的网民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接受法律的制裁。
[衰][衰][衰]
谣言是可以随便传播的吗?
当然不是!
散布谣言者将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谣言止于智者
扩散出去
让谣言无处遁形!
来源:德州网警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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