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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几点需要相关部门给予反馈答复。
一、发生火灾事故时物业未及时对居住业户进行通知撤离。(这是对人民生命的蔑视,有老人、孩子的 家庭深有感触)。
二、发生火灾事故后未对消防通道(小区道路、电梯口)进行整改。
三、发生火灾事故后消防大队未提供事故原因。(此项我个人怀疑有人从中作梗,不愿消防调查员深度调查。
四、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消防管道没有水。
五、物业是否对本小区内居住人员情况做到百分百了解。( 疫情期间的人员统计、核酸 信息均能做到每家每户几口人,是否为常住居民、临时居民、 租房居民等)。
六、居民住宅不得用于办公室使用,这点相关物业管理部门是否明白?是否与物业有过沟通?
最后衷心的祝福物业管理人员能当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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