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从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获悉, 济宁市将从3月27日至31日进行劳动能力现场集中鉴定工作。 目前,鉴定材料申报已全面截止。对已受理登记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该委员会将按照“鉴定错时安排、体检一人一室”的原则安排参加现场鉴定。鉴定人员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场次抵达鉴定现场,提前十分钟即可,过早抵达不能进入鉴定区域。现场鉴定结束后,须立即离开,禁止在鉴定现场停留,请勿人群聚集。 被鉴定人须自行参加现场鉴定,确需他人协助的,如 精神病患者、无法自主行动或言语障碍无法交流的,被鉴定人可由一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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