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728|回复: 1

[百姓心声] 这个问责我感觉还比较合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4-19 14:19:06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埇桥区蒿沟镇一演出人员坠亡事件 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2023年4月15日晚,我区蒿沟镇发生一演出人员坠亡事件,我们深感惋惜和痛心。事件发生后,区委、区政府积极做好逝者亲属安抚和善后工作,同时,成立调查组,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核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件发生经过

经调查,2023年3月26日,演出活动主办方尹某某(宿州市尹居源种植家庭农场实际负责人)以个人名义与安徽亚西演艺传媒有限公司签订演出合同书,定于2023年4月15日至16日在尹楼村开展演出活动。

2023年4月15日,安徽亚西演艺传媒有限公司邀请杂技演员张某某与孙某某(两人系夫妻关系)参加演出,双方口头约定演出事宜。当天下午张某某、孙某某从河南永城驾车于17时许到达演出现场。当晚20时53分许,张某某与孙某某在表演高空杂技时,孙某某从高空跌至舞台上受伤。现场工作人员立即拨打120,由120急救车送至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救治。23时许,伤者孙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件发生原因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高空杂技表演过程中发生的意外坠亡事件。承办方安徽亚西演艺传媒有限公司,演出前未按有关规定履行报备审批手续,系违规演出;演出过程中未提供必不可少的演出安全应急防护,违规使用吊车吊人,操作不规范。

三、事件处理进展情况

目前,安徽亚西演艺传媒有限公司已与逝者亲属达成赔偿协议,善后工作正在进行中。区主管部门将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安徽亚西演艺传媒有限公司违规演出行为予以处理。

这起事件也暴露出蒿沟镇党委政府及区相关主管部门监管工作不到位,区纪委监委已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启动问责。下一步,我区将深刻汲取教训,加强演艺市场管理,切实维护和保障好人民群众利益。

埇桥区委区政府调查组

2023年4月18日

发表于 2023-4-19 14:40: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3 06:36 , Processed in 0.081313 second(s), 24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