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看过一个小事故,说一个卖萝卜的用喇叭宣传萝卜不要钱,引来了众多群众围观。围观群众就好奇了,萝卜不要钱,就问老板是做公益、怎么挣钱呢。老板说,萝卜的确不要钱,不过想免费装萝卜必须在他那里买袋子,一个袋子10块钱。有的市民一听感觉是套路,有的市民问清楚袋子能装多少斤,一算账比外面正常销售的便宜一点点……
其实这就是一种营销策略,换了种销售方式,得到的关注度就不一样。在济宁似乎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事发济宁市汶上县,让我们来看看什么情况。
据济宁市汶上县立国幸福公馆一位业主称,其在汶上县济宁立国集团幸福公馆买房时,销售人员明确告知车库使用权是免费使用,不用买不用租,但现在交房在即却被告知要缴纳5万元的保证金。
汶上县给予回应称客户与立国集团幸福公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认购协议中无赠送车位的约定,收取车位保证金是为了约束业主们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同时业主自愿选择是否使用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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