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青年人才公告为进一步拓宽用人渠道、创新用人管理模式,为新区“三年蝶变”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引进区属国有企业青年人才(简称“职员”)50名,详见岗位汇总表(附件1)。一、引进范围本次引进主要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2021-202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不列入引进范围。二、引进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30周岁(1992年5月29日以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9日以后出生);(六)具备拟任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2、本人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信息的; 4、本人 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5、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扫描二维码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岗位表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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