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5月27日起, 汶上县郭仓镇部分农村公路限载通行,请过往司机们注意! 为确保郭仓镇境内农村公路、公路桥梁安全运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避免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桥梁造成破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公路法》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13]32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参照公路桥梁设计标准、运营年限,结合郭仓镇农村公路桥梁运行实际情况,决定对全镇境内部分农村公路施行限载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乡道杨店界(庙口)——G105(Y333),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2、乡道夏庄村——G105(Y335),严禁车货总重30吨以上车辆通行。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行驶,违者将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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