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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突发!江西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弟弟与嫂子偷情,将亲哥哥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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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7-13 20:53:51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老天爷啊,我小儿子把我大儿子杀死了啊,我可怎么活啊,真是作孽啊!”凶案现场,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伏在男子的尸体旁边,哭的上气不接下气。

只见房子里到处都是血,旁边围着的看热闹的村民也都唏嘘不已。

这就是发生在江西抚州的一起恶性杀人案件,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一探究竟吧。
【案件事实】

貌美嫂子惹人爱

周某财在家里排行老三,从小自己的哥哥就十分懂事,孝顺父母,学习成绩也很好,是家里最有出息的孩子。
在父母快五十岁的时候,意外发现怀孕,生下了周某财。老年得子,老两口别提多开心了,周某财在家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在家天天耍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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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财吊儿郎当,一直到二十多岁,也不出去找工作,又看不起在家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人,每天游手好闲,在家什么事都不做,只知道去镇子上玩乐。

他仗着自己长得壮,经常在镇子上威胁小商店的老板,从商店里拿走几盒烟,几袋吃的甚至都不付钱。不少人看不过去,在被他打了一顿后,再也不敢说话了。

而周某财的哥哥周某刚却是个老实人,村子里其他人对他的评价都是憨厚勤劳,是村子上有名的孝顺父母。

村上的人虽然对周某财意见很大,可是看在周某刚的面子上,也都是和和气气的。

家里的老二在镇子上打工,成了家,家里只剩下一个什么都不干的周某财和年迈的老两口。无奈之下,周某刚只好放弃亲戚介绍的去镇子上打工的好工作,选择了在家里务农,这样才有空在家照顾父母,也有空能管束一下自己游手好闲的弟弟。
眼看周某刚年纪也三十多了,整天就在家种庄稼,也没认识什么姑娘,这到了该结婚的年纪,却没有结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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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父母只好托村子上的人帮忙相看,如果遇到合适的,给周某刚介绍介绍。

周某刚平时笑脸迎人,收了庄稼也都给遇到的邻居分一点,村子上的邻居都对他印象不错,很快,就给周某刚介绍了一个旁边村子的姑娘。

这姑娘比周某刚小一些,只比周某财大两岁。

这姑娘王某,长得水灵得很,皮肤白皙,身材丰满。可惜家里人口多,没钱供她读书,没有一点文化,一直在家里没有工作,这才让亲戚介绍给了周某刚。

周某刚也不会说什么好话,见王某长得不错,父母又对她十分满意,二话不说,就答应了这门亲事。

定在两个月后的好日子,两个人就打算结婚,搭伙过日子。

结婚后,周某刚和王某相敬如宾,王某在心里经常嫌弃周某刚老实不会说话,一点意思都没有。

相反,周某财跟周某刚就完全不一样了。

周某财经常去镇子上带点新鲜玩意儿给王某,今天是时新的裙子,明天是一杯奶茶。

周某财对这个嫂子,也不仅仅是一般的情感,他对王某说不出的喜欢。王某面颊红润,身材丰满,有时去哥哥房间看见她躺在床上,心里都痒痒的。
与嫂子偷情?真刺激!

这天,周某刚早早就出门打理庄稼了,农忙的季节到了,周某刚每天忙的脚不沾地,家里的父母也去田埂上帮忙。
这下家里便只剩下王某一个人,在家里做饭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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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巧,周某财又从镇子上回来,回来第一件事,便是拎着待带回来的小糕点,直奔哥哥房间。

只见王某正俯身擦着桌面,见周某财回家,顺势抬头看去。

周某财将东西放在一边,笑呵呵地跟嫂子打招呼:“嫂子一个人在家啊。”

王某脸蛋红润,周某财看的心痒痒,在桌子上放下东西就往王某身边贴。

两人早就暗通款曲,王某对这个机灵的弟弟也很喜欢,心里觉得他比自己老公那个老实人强上不少,两人心里的心思早就一样——都不单纯了。
只见周某财和王某越贴越近,两人渐渐地就滚到了床上去,趁着家里没人,发生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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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刚回家,却全然没有发现这件事,像往常一样,吃了饭就看会电视,然后睡觉。

就这样时间飞逝,周某财和嫂子几乎是每隔几天就会发生不轨关系,而这一切,周某刚全然不知。

王某在周某财二十多岁时嫁给周某刚,如今,周某财已经四十岁,他和嫂子的乱伦关系,已经发生了十几年。
这十几年里,两人越来越猖狂,从原本几年只敢在家里没人时偷情,逐渐变成了两人一起单独出去开房,当着家里人的面也敢悄悄摸摸手,两人越来越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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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情被发现?弑兄!

周某财在快要三十岁的时候都还没有结婚,家里人着急坏了,可周某财跟周某刚不同,他是十里八村有名的街溜子,谁愿意把女儿嫁给这样一个不务正业的人?

就这样,十几年过去了,周某财还是单身汉。

可周某财自己倒是完全不着急,家里有个美丽嫂子和他天天卿卿我我,他哪还想要结婚?

可好景不长,纸最后还是保不住火。

这天,就在周某财和王某行龌龊之事时,恰巧周某刚忘记带了镰刀,回家来取。

哪知刚拿到斧头正欲去割草,却发现自己房间里传来王某的呻吟声。周某刚就是再老实,这时也发现了不对劲了。
他两三步就来到了房门口,却看见床上自己妻子的情夫,竟然是自己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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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刚心里大为震惊,怒火控制不住地上来了。

“你是我弟弟,怎么能做出这种事?”周某刚一下子将周某财从床上拉起来,扇了他一巴掌。

正是这一巴掌,将周某财激怒了。

从小爹妈溺爱着长大,他哪被扇过巴掌?

他恼羞成怒,穿起裤子顺手就拿起周某刚放在一边的斧头就直接砍到了自己亲哥哥的手上。

周某刚五十多岁,眼看打不过四十岁正值壮年的弟弟,只好向屋外窜去。
谁知,周某财却不肯放过他,拎着斧头就追着周某刚,只见手起刀落,周某刚被正中头部,倒在了自家院子里,流了一地血。


周某刚渐渐没了呼吸,见情况不对,周某财这才害怕起来,这是杀了人了!他不敢在家多逗留,扒开围在门口看热闹的邻居,狂奔跑走了。而十几分钟后,老两口从田埂上回来,才见到这丧尽天良的一幕,自己的小儿子跟嫂子乱伦,杀死了自己的大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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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这起恶性案件的报案,江西警方立刻发布了逮捕通告,悬赏五万元征集线索。

就在悬赏发布后的短短几个小时,周某财就落了
【以案释法】

打架滋事 寻性滋事罪!

周某财从小被父母溺爱,在镇子上像恶霸一样,仗着自己人高马大,打过几个小卖部的老板,就再也没有人敢惹他,店里的东西周某财是想拿就拿。

虽然镇子上的居民都不敢拿他怎么样,可周某财这样肆无忌惮的行为,难道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当然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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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即社会公共秩序;
4、客观方面即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由此可见,周某财在镇子上横行霸道,不合心意就殴打他人,肆意横行,蛮不讲理。镇子上的人虽然都不敢报警,但是周某财这样的行为,已经妨碍了社会治安,构成了寻性滋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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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财的行为,可以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拘役。
恼羞弑兄 故意杀人罪!

相信不用多说大家也知道,周某主观上故意杀死亲兄弟,已经侵害了周某刚的生命权,触犯了我国刑法,应该将起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情节严重,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周某财弑兄的案件,可以算得上是恶性案件,不仅仅在故意杀人的情节上,更在于他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与亲嫂子偷情后恼羞成怒,杀死自己的亲兄弟,这在社会公民心中,是违反道德伦理的。

因此,周某财的行为应该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罪潜逃 自首减刑!

周某财砍死自己的哥哥,亲眼见自己的亲哥哥倒在自己眼前,却选择了潜逃,这是怎样没有人性人才能做出来的!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杀死自己的亲哥哥后潜逃,这不仅仅是故意杀人,更是泯灭人性的行为,无论如何,我们鼓励无论是违法还是犯罪,都应该在第一时间自首认罪,用最诚心的认错,争取减刑,而不是像周某财这样,犯法后还不知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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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周某财从小溺爱长大,长大后横行霸道,竟然打起了自己亲嫂子的主意,弑兄潜逃。

在这起案件中,最悲伤的莫过于周某财的父母。耄耋之年大儿子被小儿子杀死,小儿子锒铛入狱,只留下两口子自己,一个家庭就此支离破碎。

溺爱孩子不可取,好好教育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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