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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摘要】
在如今停 车位紧缺的情况下,很多人都会选择在小区内买一个停车位,但在面对买下停车位后,还要按月缴纳停车费的情况,相信很多人都对其存疑, 这到底是属于物业的额外加收还是合理行为呢?
山东某小区的孙先生在买房时,同时购买了一个地下停车位,本想着是更方便了。可几年来,孙先生每年不仅需要按时缴纳物业费,还要按月交六十元的车位管理费。
但在孙先生被公司派去大连出差的几个月内,他的车并未停在小区车库,可物业仍要求他按时缴纳费用。
孙先生为此十分不解,明明车位上没车,却还要交费,况且自己已经买下了车位,月月交费又是为了什么呢?
孙先生对于小区这样的收费表示难以理解。
【以案释法】
关于本次案件中大众的争议点就在于:
购买停车位的钱是否包含了停车管理费?物业费里面是不是涵盖了停车费?未在固定车位停车时,是不是可以不缴纳停车管理费?六十元每月是否是合理的?
下面我们就对于这几个大家普遍关心的点逐一进行解释。
一、业主在购买车位时交的钱是开发商制造停车场的成本和利润,而想要使用车位的话是需要缴纳“停车管理费”的,购买车位的钱不等于后期的停车管理费。
因此,物业收取停车管理费是合法的行为。
但根据我国相关《民法》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并且对应管理小区所造成的支出和收入进行公示。
即业主对于小区收费内容和标准有知情权,并可以参与讨论。
并且收取费用的数量也要符合市场规定,还要为业主提供合法的票据,否则业主拥有去法院上诉的权利。
二、物业费与停车服务费并不是一个包含的关系。
试想在一个小区内的一户业主并没有车,可偏偏他所缴纳的物业费内还要包含一些他从没享受过的停车管理,这对于他来说是不公平的。
所以这两项费用是分开来计算的,并且其包含的服务也不同。
物业费其中包含的是:服务人员的工资、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及维护费、卫生费、绿化养护费、秩序维护费用、小区灯光费等。
而停车管理费包含的则是:对于车辆失窃、损坏有一定的赔偿责任,也提供停车场清洁、灯光、消防设施等管理服务。
所以说,所谓的物业费包含停车管理费其实是不正确的,两者所承载的服务是不相同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业主在缴纳过该费用后,在停车位的所停车辆出现了剐蹭或是其他意外时,物业都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三、根据我国相关《民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 汽车的车位和车库的归属,可以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
这意味着,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上方式来转让或变更车位和车库的使用权。
事件中的孙先生在未使用车位下还要交管理费,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这一费用其实是购买车位的车主对于停车场人员及物品费用的一个分摊。
孙先生买下了这个车位,这部分是属于孙先生的,即使孙先生车不在,但每月物业对于停车场投入的钱不变,因此,孙先生还是需要付管理费。
但同时,小区内物业与业主应该是一个协商的关系,在真的出现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同物业进行协商,以达成少交或暂时减免。
四、法律上对地下停车管理费没有详细的收费标准,但一般正常在五十元至一百二十元/月。
因此,该小区的六十元每月也是符合市场标准的。
如果业主认为自己所支付的管理费用和自己所享受的停车场环境与服务不相符的话,是可以到物价管理局申请调查的。
在本案件中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问题就在于物业未召开业主大会同业主协商收费的具体内容。
因此,作为业主的我们应该同物业培养一个比较良好的关系,按照规定缴纳应缴费用,但同时也可以监督不合理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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