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济宁市交通局获悉,日前,济宁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全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通知》,全市共10个县(市、区)的43家源头企业名列其中。
《通知》指出,为积极落实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经济宁市政府同意,济宁市治超办对全市重点货运源头企业摸底排查、审核,对非法源头企业依法取缔,对新增加重点货运源头依法纳入管理范围。 《通知》要求,各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要严格履行货运源头企业的相关义务,安排专人负责抓好落实,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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