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济宁市 泗水县住建局联合县法院、济河街道及盛泉社区,对我县某小区物业公司开展强制清退行动,让“赖”在小区不走的“前物业公司”退场又清场,同时依法将小区物业用房及各类资料交付社区环物委,保障小区 业主合法权益。 近年来,该小区业主多次反映其小区物业怠于履行服务义务,长期存在管理不到位问题,县住建局联合街道、社区多次约谈小区物业负责人,多次要求其整改却仍未得到改善。此行为严重侵害了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泗水城市形象。县住建局就该物业不作为问题,组织街道、社区召开协调推进会,研究部署更换物业公司等相关工作,并就更换物业一事组织网格员征求业主意见,最终89%的业主同意更换物业公司。
经多次协商,该物业公司仍拒绝退出,社区环物委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经法院判决:解除该物业公司与小区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限期撤出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并与社区环物委完成相关物业服务的交接。 判决生效后,物业公司拒绝履行法定义务,社区环物委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24日,县住建局、济河街道配合县法院执行局实行强制执行,在社区环物委及部分业主的见证下,对物业用房内的设备设施及资料逐一清点编号,并现场制作物品清单、全程录音录像。经过近4个小时的整理,物业用房和资料顺利交付,该物业公司正式退出该小区,相关业务由社区环物委接管。
物业管理服务事关千家万户,关系群众民生,是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主导方向。县住建局将继续坚持“精管、细管”的工作模式,以“小物管”撬动“大民生”,提升物业行业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态度、服务标准,引导全县物业行业高质量规范发展,共同打造城乡居民满意的居住环境。 来源: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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