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济宁市所辖11县(市、区)重新组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挂卫生监督所牌子,在全省率先完成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新组建改革任务。 重新组建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构建功能完备、协同高效、运行顺畅的基层公共卫生体系,更好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保护人民健康、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下一步,济宁市将持续做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后半篇文章”,进一步优化完善体制机制,明确功能定位,加强工作力量,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