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广大购彩者的需求,提供更加便利的购彩渠道,为国家公益事业筹集公益金,保障福利彩票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济宁市福彩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召福彩销售场所。征召详情公告如下: 征召详情 一、征召区域及数量 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共面向社会公开征召50家专营销售场所,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二、征召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须是本市常驻户口,年龄18-5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2.申请人须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因违规违法行为被撤销的原福利彩票代销者、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申请。夫妻双方或直系亲属不同时申请。如有违反,取消双方申请资格。3.申请人须有与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须专门从事福利彩票的日常销售,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不得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4.同一位置或地段有多人申报的,按申请人资质能力择优审批。申请人申请设立销售场所的房产是自有的、熟悉福利彩票各种玩法的、有一定营销经验的、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军人优先。5.销售电脑型福利彩票的专营销售场所,间隔通行距离原则上城区不得低于300米,其他地段不得低于500米(乡镇原则上不再新增);对进入商超、车站等的销售场所,通行距离不少于150米;与中小学校通行距离200米以上。6.新增销售场所经营用房须无产权纠纷,房屋实用面积不少于10㎡,近3年内无拆迁计划。三、办理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16日-2023年12月31日。有意向的申请人,可通过各县区分中心或“济宁福彩”微信公众号“站点申请”进行报名,填写申请表,报名资料统一报送至所属辖区分中心,由管理员初审通过后,报送至市中心审核。 2.资格审查。 市福彩中心自受理报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销售场所的地址考察。申请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或申请材料存在不真实情况的,视为无效申请,作不同意申请处理。同一地点申报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申报者,或报名人数超出全市征召总数量,市中心将成立考核评审小组,择优选择。市中心将最终确定的申请人及销售场所设立位置在“济宁福彩”微信公众号或济宁福彩报上公示。 3.销售场所建设及人员培训。 申请者须按照《山东省电脑福利彩票投注站规范化建设手册》,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和形象布置;同时组织销售员参加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4.最终确定的申请人须在接到市中心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将视为自动放弃。 5.代销者须缴纳销售保证金,并与市中心签订《代销协议》。 6.新建成的福彩专营销售场所前两个月电脑票日均销售额不得低于500元,即开票日均销售额不得低于200元;第三个月起,电脑票日均销售额不得低于1000元,即开票库存不低于10000元且日均销售不得低于400元。市中心有权视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更新淘汰。 四、注意事项 在本次征召中,市中心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个人或集体代为办理,不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因本次征召可能产生的房租或其他费用由申请人自付,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独立承担。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存在落选的风险,请注意规避。市福利彩票中心咨询电话:2250207。如需了解更多征召详情,请致电各县区分中心咨询。 五、本次征召最终解释权归济宁市福利彩票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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