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高市监处罚(2023354号公开显示, 济宁高新区知名商场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济宁购物中心(佳世客购物中心)因当事人涉嫌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被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9元; 上述罚没款共计78元,上缴国库.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对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济宁购物中心进行监督检查,当事人正在正常经营,在其货架上发现兴鲁、梓撞内衣正在销售,产品外包装均标识专利号:ZL03128496.5,各10件,统一标识售价39元/件,经执法人员现场查询,上述专利已失效,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专利授权证明。 因当事人涉嫌销售假冒专利的产品。处罚依据:依据《专利法》第六十八条“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下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日期: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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