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消费者报道》报道,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发现雅迪电动车8次质量抽检不合格 据《消费者报道》报道,今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发现雅迪电动车8次质量抽检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包括整车质量、鞍座长度、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BMS)等。其中,整车质量是出现次数最多的不合格项目。 抽检不合格
1月11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第一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公示》,抽检3款雅迪电动车不合格,规格型号分别为TDR2684Z、TDR2323Z、TDR2607Z,均整车质量不合格,除第二款外均鞍座长度不合格。 1月29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公示(2022年第2批)》,抽检2款雅迪电动车不合格,规格型号分别为TDT1329Z、TDT1323Z,均为BMS不合格。 3月1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2年流通领域商品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2批)》,抽检1款雅迪电动车不合格,规格型号为TDR2684Z,不合格项目为整车质量。 4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2年润滑油等68种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抽检1款雅迪电动车不合格,规格型号为TDR2436Z,不合格项目有车速限值、整车质量、尺寸限值、车速提示音、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 8月14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市市场监管委关于2023年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抽检1款雅迪电动车不合格,规格型号为TDR2758Z,不合格项目有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反射器)、电气装置(短路保护)。 综上,雅迪电动车共有7款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多达10项。 奥肯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朱世民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雅迪电动车质量抽检不合格,存在电池等质量瑕疵,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对于电动车产品质量要求,我国出台了相应的标准。2018年5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标准,自2019年4月实施至今。该标准对整车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性能、阻燃性能、无线电骚扰特性分别进行了详细的安全要求,并提供了试验方法。 被投诉近两千次
《法治周末》记者查询京东雅迪官方旗舰店发现,雅迪电动车2000元以下仅1款,2000元至4000元电动车22款,4000元至6000元电动车20款,6000元以上电动车7款,最高价为8499元。雅迪打造的高端电动车VFLY系列,最高价格可达23990元。 黑猫投诉平台为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消费者在此平台可以针对某个商家进行投诉,各企业会通过官方微博对消费者投诉进行回复并处理,消费者会依照处理结果进行满意度评星。截至10月24日,数据显示,小牛电动车被投诉2400次位居第一,雅迪电动车被投诉1974次位居第二。 值得注意的是,小牛电动虽被投诉次数最多,但回复率和完成处理率分别为100%和72.71%,消费者满意度为4星,而雅迪电动车回复率和完成处理率分别为90.27%和59.88%,消费者满意度为3星。 《法治周末》记者发现,消费者投诉雅迪电动车存在质量问题居多,包括新车轮胎漏气或爆裂、骑行有异响、车架断裂、零部件安装疏忽、骑行1年控制器损坏、5个月电池续航下降50%、没有外置充电口仅能拿出电池充电、电池鼓包发烫等。除此之外,雅迪售后问题也遭到了众多消费者投诉,存在故意拖延时间至保修期过、保修期修理收费、各部门推卸责任不处理问题、售后处理过程繁琐效率低等现象。 另外,雅迪电动车因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也值得关注。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法治周末》记者查询到有关雅迪电动车因质量问题引发的诉讼:2016年,陕西一人在驾驶雅迪两轮电动车时与另一人相撞死亡,经陕西中正机动车物证司法鉴定所鉴定,该雅迪电动车实际上是性能上和轻便摩托车一样的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该车车速和整车重量较大,惯性作用也大,不符合国家标准,增加了驾驶危险性,法院判决雅迪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迪集团)赔偿42.65万元。 据山东消防公众号消息,2020年,安徽一小区停放在楼梯间的一辆雅迪电动车起火,一位奶奶带着两个小孩逃生时不慎被大火烧伤,因此落下残疾。经消防部门鉴定,电动车起火是电动车自身电器故障造成的,证明该电动车本身存在产品缺陷,生产商即雅迪集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院判决雅迪集团赔偿122.42万元。 质量问题何解?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应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若是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雅迪外,小鸟birdie、邦德富士达BATTLE、神州行等其他众多电动车企业也出现抽检不合格现象。朱世民表示:“首先,随着对电动车产品的市场需求增加,包括雅迪在内的电动车生产商销量大增,大幅增加的业绩和经营收益导致其疏忽了对于产品质量及售后的管理,依靠粗放的产能及销量即可获取利润。其次,相关部门在电动车领域法规以及相关管理措施相比于机动车不太细致严格,导致从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全链条都存在管理盲区和漏洞。”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对此,朱世民建议消费者可以四种方式进行维权,“一是,与生产方销售方协商解决;二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三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四是,借助法律途径,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法院起诉”。 同时,朱世民建议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强化质量监管,提高生产和销售准入门槛;完善提高相关质量标准,借鉴机动车行业的相关监管体系;加大处罚力度,建立曝光机制和淘汰机制;从使用端角度加强监管,提高使用门槛和成本,提升消费者安全意识,提高对电动车产品的品质要求”,从而推动电动车企业改善质量问题、提高产品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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