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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5 11: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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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个政府工作人员,不为老百姓办实事,态度敷衍,
第一,我并没有接到任何方式的通知告知我去现场调解,请问此工作人员通知的谁,怎么通知的?我身为当事人没有接到任何方式的通知,为什么说我拒绝现场调节?
第二,我提供了电子保单,上面写明有我的足金克数金额,又提供了一张海报商家现在也同样再继续搞这个活动,既然我提供的证据不是证据,那商家现在又搞这个活动算什么?不是直接证据?
第三,我问政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证据,那请问商家提供的什么证据?消费者提供的证据不成立,那商家提供的证据就能成立?我说商家承诺过以后不论什么时候都可以换克换一口价,监管局此工作人员说我说的这个不能算证据,那商家有没有提供当初没有说过这个承诺的证据呢?既然都没能提供当初承诺的证据为什么要偏向商家说消费者没有理呢?
第四,商家诱导消费,金额偏大,不调查不协商,直接回复说消费者拒绝调节,那么大金额我为什么拒绝调节?
第五,我提了三个协商结果,1.按照质保单的金额按照21年置换的金价给我置换一个足金,2.按照质保单的金额给我退还钱款,3.按照质保单的金额按照现在的金价给我置换一个足金,提供了三条结果,你们不协商不沟通不处理,直接判定消费者无理,请问监管局到底是为商家服务还是为消费者服务,此工作什么什么都没有做,直接出结果,是不是有失公平性,市场监管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什么到了这个工作人员这变成维护商家权益了?消费者权益谁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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