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公告 申请执行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文涛、张银龙、临沂蒙飞商贸有限公司、华盛江泉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2020)鲁08民初12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已由本院立案执行,执行案号为(2023)鲁08执恢18号。各被执行人未能完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王文涛,男,1976年7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2801197607213131,汉族,住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办事处沈泉庄266号。 被执行人:张银龙,男,1981年3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20602198103202119,汉族,住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商业街路69号43号楼3单元601室。 执行依据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08民初12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 117120712.84元本金及部分利息。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文涛、张银龙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根据举报线索并能实际控制的),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执行款的10%奖励举报人。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联系电话:0537-5175431联系人:郭法官特此公告!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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