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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4 08: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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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称,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犯龙佩柱已于当日被执行死刑。布告显示,龙佩柱,男,汉族,1963年9月21日出生于湖南省隆回县,大专文化,住隆回县桃洪镇,系隆回县某中学教师。2016年4月至2020年10月,龙佩柱利用担任该校两届初中班主任的地位,在该校教学楼其办公室兼宿舍、新宿舍楼、其家中等处,采用暴力、胁迫、利诱等手段,长期强奸女学生肖某(时年13岁)、孙某1(时年14岁)、孙某2(时年12岁)、刘某某(时年14岁)、杨某某(时年13岁),造成3名被害人罹患精神疾病,其中1名被害人自杀自残、2名被害人自残等严重后果。龙佩柱还强制猥亵女学生孙某2、曾某某(时年13岁)、王某某(时年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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