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浙江省杭州市教育局 网站1月26日消息,杭州市教育局当天公布《2023年第 二期“公述民评”面对面问政活动问题整改情况汇总表》,其中,针对杭州西部山区教师人才外流现象,杭州市2024年底前将对西部区、县(市)教师非正常流动作出政策限制。 杭州市教育局表示,2024年底前将对西部区、县(市)教师非正常流动作出一定的政策限制,西部区、县(市)公办学校教师在应聘主城区教师岗位时必须出具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杭州市教育局同时强调,乡村教师参加职称评审、教师荣誉评选时,给予适当倾斜。此外,将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完善“越往基层、越在偏远、越是艰苦,待遇越高”的乡村教师收入调节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落实农村教师3项津补贴政策。 据杭州市政府网站公开 信息,目前,杭州市西部山区包括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 近年来全国多地已对中小学教师非正常流动作出限制。 广东江门台山市教育局已通知各高中学校严格把控教师调动、辞职等手续,减少优秀教师无序流动。 江西省严禁通过高薪酬高待遇抢挖人才,特别是从薄弱地区、农村学校抢挖优秀校长和中小学教师。 四川南充仪陇县建立了教师外调报备制度,控制每年教师外调数量,落实政策留人。 浙江宁波慈溪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教师跨市(区、县)流动工作的通知称,流往外市(区、县)工作的教职工,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在慈溪市教育系统工作满三年(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夫妻分居满二年或有实际困难要求回原籍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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