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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他已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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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0 14:58:0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19日,据北京青年报报道,2021年发生的“湖北竹山21岁晨跑女孩遇害”案有了新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凶手张某进行死刑复核,裁定核准了此前法院认定张某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侮辱尸体罪,决定执行死刑并处罚金的刑事裁定。女孩家属向北青报记者证实,张某已被执行死刑。据裁判文书发布的死刑复核书中显示,张某在1998年12月16日因犯抢劫罪、强奸罪、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减刑于2016年3月8日刑满释放。最高法复核认定,2021年11月1日7时许,张某携带事先购买的尖刀来到湖北省竹山县某公园欲实施抢劫。张某沿步道登山时见到被害人朱某(女,殁年21岁)独自爬山,便尾随至公园山顶平台处,趁朱某坐在石凳上戴耳机听歌之时,劫取苹果手机一部。死刑复核书显示,张某持刀挟持朱某到平台下灌木丛中,因朱某反抗并呼救,张某为灭口持刀朝朱某连续捅刺,致朱某死亡。张某逃离现场后,将劫得的手机变卖。次日16时许,张某返回现场,实施了侮辱尸体的行为,并将遗留在现场的尖刀等物装进塑料袋,下山丢弃于河道内。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为灭口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杀人后侮辱被害人尸体,其行为还构成侮辱尸体罪,应依法并罚。张某抢劫杀人,致一人死亡,又侮辱尸体,犯罪性质恶劣,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惩处。最高法裁定,核准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鄂刑终226号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张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侮辱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的刑事裁定。事件回顾:
2021年11月1日清晨,21岁女子朱某到湖北竹山县南山公园晨跑后失联。朱某的母亲向记者表示,女儿大专毕业后,于2020年起与她一同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最近,朱某报名参加老家竹山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于10月18日回到老家备考。
“她一向有晨跑的习惯,经常不到6时就出去跑步。她习惯沿城区的堵河河道跑一圈,再去南山公园,然后8时左右回家。”2021年11月1日7时40分许,外出晨跑的朱某与父亲通过一次电话,家人迟迟不见她回家,他们查询监控看见,朱某最后的踪迹出现在竹山县南山公园一条人迹稀少的山路上。公共视频显示,当天早上6时47分,朱某出现在南山公园山脚下,而此时,她身边并没有其他人出现。记者了解到,从朱某上山的一侧沿着南山公园回家,大约需要1小时的路程。山上树木繁茂且人员稀少,并没有安装公共视频。按照推算,朱某出现在另一侧山脚应在早上8时左右,可朱某的家人查阅了几个小时的视频也并没有发现孩子的身影。 他已被执行死刑!-1.jpg 报警后,当地民警也动用了多种警力多方查找。2021年11月5日早晨8时许,搜寻人员在南山公园最高处的一处平台旁边的草丛中找到了朱某,当时她的身上盖着树叶和杂草,头发凌乱,衣衫不整,身上有伤痕,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据母亲所述,朱某因年龄较小,并没有谈恋爱,也没有债务纠纷。 他已被执行死刑!-2.jpg 公开资料显示,朱某被找到的湖北竹山县南山公园,建成于2020年1月,是一个生态自然的景观公园,满足群众康体健身、休闲娱乐需求。每天,都有很多群众在这里锻炼身体。2021年11月8日,竹山县公安局通报:2021年11月1日22时,竹山县公安局接到朱某报警,称其女儿朱某(女,21岁)在当日晨练时失联。5日凌晨,在南门山树丛中发现朱某遗体。竹山县公安局于11月8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1岁,竹山县人)。
他已被执行死刑!-3.jpg

发表于 2024-2-20 15:02:4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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