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济宁市2024年禁渔相关工作的通知》(济农函字[2024]5号)精神,鱼台县2024年禁渔期自3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禁渔期间,全县自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娱乐性垂钓除外)。严厉打击炸鱼、毒鱼、电鱼、可视锚鱼、大密网拉鱼等违法捕捞行为,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电话: 0537-6211431 15264753999 鱼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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