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路面管控力度,有效遏制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有序、畅通、文明的良好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勤务大队决定启用下列电子监控设备。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相关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取证,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道路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一、主要抓拍的违法行为 主要抓拍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车接拨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违反禁令标志、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新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具体位置 (一)电子警察安装位置 1、任城大道与宁安大道路口 2、任城大道与杨柳街路口 3、宁安大道与如意路口 4、宁安大道与任兴路口 (二)卡口设备安装位置 1、任城大道与宁安大道路口 2、任城大道与杨柳街路口 3、宁安大道与如意路口 4、宁安大道与任兴路口 三、复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的具体位置 1、宁安大道与北二环路口 2、黄王路与府西路口 3、济邹路与矿外路口 4、孟子大道与柳沟村路口 特此公告。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高新区勤务大队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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