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持续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
为保障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质量安全,全力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和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监管,3月20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山东省电动车行业协会,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产品行政指导,部分企业代表、认证机构、检验机构等60余家单位参加。
会议分析了山东省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质量安全状况,对新实施的GB 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和GB 42296-2022《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了宣贯解读,并传达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会议要求,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要全面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在设计阶段要做好相应的防篡改措施;销售单位要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验收制度、进销台账制度,严禁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的电动自行车,严禁非法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认证机构依照认证要求做好认证检查、服务和跟踪工作,在受理电动自行车CCC认证申请时要充分研判产品风险,在产品一致性上要严格把控,切实落实全流程监管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产品质量科普宣传工作,强化警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推动社会共治。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鹤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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