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下午,济宁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第4场),为大家解读《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20多年的不断发展,已成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持续向好、不断进步,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些都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与支持。本次发布会,将为大家介绍《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并对其核心数据和政策动向进行解读。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采用年度报告等形式,披露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社会经济效益等信息,有效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全面反映了过去一年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服务等各方面情况,是济宁市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的重要年度总结,也是社会各界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效果、评估其在支持职工住房消费、保障民生等方面作用的重要参考。《济宁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已经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归集金额稳步增长,缴存覆盖面和政策惠及人群进一步扩大 2023年,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开展“进千企访万家归集扩面专项行动”,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面对面宣传推广住房公积金政策,不断增强企业和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同时,加大新市民、青年人、返乡务工人员等群体的建缴力度,利用“爱山东”平台开通灵活就业人员网上开户渠道,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开户“全程网办”,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享有与单位缴存职工同等的提取、贷款政策。 2023年,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124.11亿元,同比增长7.41%。新开户单位1691家;新开户职工5.31万人;实缴单位12245家,同比增长5.50%;实缴职工67.67万人,同比增长0.98%。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数、年缴存额均实现正增长,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及惠及人数稳步提升。 租购并举加速建立,提取额度不断增长 贯彻落实“租购并举”住房制度,2023年,中心两次优化调整住房消费提取政策。放宽了住房消费的提取条件、提取频次及额度,支持缴存职工租赁住房需求。调整后,双缴存职工家庭、多子女家庭年租房提取最高额度分别提高至2.16万元、2.4万元。 2023年,26.2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6.96亿元,同比增长32.4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07%,比上年增加13.25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648.3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9%。 信贷政策持续优化,职工购房压力进一步减轻 主动适应新形势,加大政策供给、激活住房消费潜力,2023年,持续优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作用。全年共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6万笔、49.43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136.98万平方米;职工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购房利息支出65081.83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构不断优化。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92%,90至144(含)平方米占77.7%,144平方米以上占17.38%。购买新房占65.09%,购买二手房占34.91%。重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4.81%,购买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占15.19%。 住房公积金贷款青年群体占比较高。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0.88%,30岁至40岁(含)占47.45%,40岁至50岁(含)占17.04%,50岁以上占4.63%。 聚焦高水平安全,风险防控本领显著增强 开展合规文化“巩固提升年”活动,建立健全《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运行规程》等一系列内控制度,促进风险防控能力全面提升。上线审贷分离业务系统,有效提高贷款质量。坚持不懈控增量、化存量,逾期催收成效明显。2023年末,贷款逾期率和逾期金额双双“清零”,逾期率控制水平连续两年保持全省第1。 全力保障资金保值增值,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动态调整资金存量结构,合理配置长、中、短期资金存储规模,减少账面活期资金,增加定期存款资金总量,提高资金业务收入。2023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4132.75万元,同比增长4.17%。2023年的增值收益在提取管理费用后,全部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共计50663.32万元。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发挥了基础性作用,有效助力了济宁市经济社会发展。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更好的满足职工需求,去年从贷款额度、首付比例、缴存时间系数、余额倍数、提取条件等多个方面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政策,通过政策赋能,助力职工实现安居梦。 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政策的通知》,将双缴存职工家庭、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降至20%和30%;取消首次公积金贷款还清12个月以上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出台《关于调整缴存时间系数及余额倍数的通知》,缴存时间系数统一调整为1,余额倍数调整为20,并动态调整。 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异地贷款取消了本市户籍和工作所在地限制。 出台《关于修订〈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主要是对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租房提取以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等4类情形的提取条件、频次及额度进行放宽,对提取材料进一步减免;同时取消了“保一限二禁三”的差别化提取政策。符合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的,可以明确提取职工及配偶、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同时,通过不断优化服务,实现服务赋能,不断为职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提升职工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推进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数字化、规范化管理,制定1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线上解决网络问政事项530件,热线解答群众问题10万余件,办结率100%;济宁12329热线全省抽测接通率达98.49%,保持全省第一方阵。 推广线上业务办理渠道、办理流程,制作公积金线上业务办理指南,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平台推广指南,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指南,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推广宣传,增加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成果的惠及面。 不断扩大“跨省通办”业务范围,压缩“代收代办”“两地联办”时限,做到“即接即转”“即转即办”。2023年共办理各类跨省、跨域业务4869笔,提供相关咨询服务3000多次,其中提取类业务1030笔,提取公积金1.03亿元,为8000多名职工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 持续推进“爱山东”迁移工作。以“爱山东”为同一品牌政务服务新模式,完成了31个业务点与“爱山东”中台对接,实现了通过中台办理业务的新模式。 推进“黄河链”建设工作。在“济宁链”基础上接入“黄河链”,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个人异地贷款缴存证明、个人贷款结清证明资源上链,通过打造“链上申领、链上授权、链上流转、链上办理”模式,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跨部门、跨地域“无证明”通办。省内沿黄9地市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无需再前往缴存地中心开具《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只需在链上申领并授权给贷款地中心,实现两地事一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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