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1413|回复: 22

[百姓心声] 河南一死五伤正当防卫案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7-9 08:47:15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名19岁女孩,上晚自习回家途中,遭遇6名小混混的围堵,他们对女孩动手动脚,脱她衣服。女孩父亲恰巧赶到,想阻止他们,可对方仗着人多势众,不但对女孩父亲进行殴打,还想要继续对女孩实施侵犯。危急关头,女孩父亲拿起砖头愤然反击,最终导致一死五伤。事发后,法院判决女孩父亲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无罪释放!但是,少年家属不服判决,认为孩子罪不至死……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2 收起 理由
囚偶 + 2

查看全部评分

— 大济宁 APP 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仙人球 2024-7-9 20:06 威望 +2
一颗小芋袁 2024-7-9 12:09 威望 +2
仁 义 礼 智 信 2024-7-9 09:44 威望 +2
囚偶 2024-7-9 09:41 威望 +2
发表于 2024-7-9 08:5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罗翔老师说过:每一个熊孩子的背后,都有一对儿熊父母。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梦里落花 威望 +2
大魔王 威望 +2
微笑骑士 威望 +2
山济任 威望 +2
老@李 威望 +2
见面就是缘 威望 +2
回复 支持 6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10:37: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法院的操行应该判互殴才对啊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老牌良民 威望 +2
老@李 威望 +2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09:44: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罪不至死,如果是你们的女儿被这么多混混侵犯再说这样的话,都打死才好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Wo偠开伈! 威望 +2
老@李 威望 +2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08:52: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活该!
 
 
本帖点赞记录
点赞给态度,登录/注册 就能点赞
山济任 威望 +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09:13: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孩子罪不致死,别人家的孩子就该无缘无故被你们欺负,做错事了就得付出代价!
点背,能怪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09:21: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佛说:为啥不把余下五个都救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09:3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家孩子品质好,能够做着违法的事,这就是罪有应得,麻麻的都该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09:55: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再把它们的父母砸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09:55: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济宁湿仙 发表于 2024-7-9 09:44
罪不至死,如果是你们的女儿被这么多混混侵犯再说这样的话,都打死才好

可能它们家的人都是这样杂交出来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10: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畜生大聪明:女该失去的仅仅是贞操  而我家孩子失去的是生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10: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yfrtytjutjtj 发表于 2024-7-9 10:37
按法院的操行应该判互殴才对啊

真要这样,那法院被骂的可能性太大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10: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错啊,罪不至死。六个人全部物理阉割,然后凌迟到剩半条命,就是不让你死,你不是罪不至死吗,没问题,但是想要好好活着,没门。就让你生不如死,还死不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10:58: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全部打死,为民除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11:06: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看这个潜台词不负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11:08: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人说的话,他们自己的闺女被欺负了也这样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11: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人渣就不配活着,那五个也该打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11:17: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终身审判决么?
不服就不服吧,不服也得强制执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19:55: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为民除害,不该奖励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7-9 20:06: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判的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下一页 »
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6 10:32 , Processed in 0.154050 second(s), 39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