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打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安全、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近日,济宁高新网警迅速查处一起网上群发信息侮辱他人案件。 2024年6月11日,辖区居民赵某某(化名)报警称:有人在网上群发信息,对其辱骂。 接警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现查明,违法行为人王某(化名)因生意来往,对赵某某心怀不满,为发泄个人情绪,通过群发信息的方式,将辱骂赵某某信息发给多名人员,这些人员均为两人的共同好友,王某的行为给赵某某名誉带来损害,影响了赵某某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依法对王某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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