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 (三)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四)聚集在人员密集场所、繁华地带等区域拉帮结伙、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痞霸势力; (五)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占地洗砂、盗采河砂等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砂霸”“矿霸”; (六)盘踞在重点行业或区域,暗中操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以暴力方式收取保护费、管理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治安秩序的“菜霸”“肉霸”“路霸”“市霸”等痞霸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插手民间各类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八)教唆、诱导、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或者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实施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九)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十)在教育、卫生领域实施“求职贷”“培训贷”“校园贷”等非法放贷、暴力讨债,进行校园霸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十一)实施网络“裸聊”敲诈、“套路贷”、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软暴力”催收等涉互联网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十二)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二、举报要求 请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规行使检举控告权和监督权,反映的问题线索务必事实清楚,内容详实。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高警官18615925212 程警官18615925198 来信来访:金乡县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地址:金乡县光明路3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306室 金乡县公安局 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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