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酒驾是违法的 那酒后驾驶电动车呢? 相关规定大家都了解吗? 还不清楚的朋友们别急 一起来看看吖~
济宁酒后驾驶电动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中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若违反规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将被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于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所以大家千万别抱侥幸心理哦~ 不管机动车还是电动车 酒驾都是禁止的!! 醉驾的危害也来看看 ↓↓↓ 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不少人就认为喝完酒后骑一下问题不大。其实不然,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喝酒后,驾驶人肢体平衡和控制力变差,判断力和注意力都会下降,甚至意识不清,容易骑快车,发生突发情况时无法作出及时正确反应,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在济宁,骑电动车违反这些规定也会被罚款! 据《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 01违反本办法规定,驾驶拼装、改装或者变造、伪造整车编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驾驶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元罚款。 02第十九条 (二)不得实施浏览电子设备、以手持方式拨打接听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三)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口头警告,责令改正,并登记相关 信息; 再次违反且经责令改正仍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危害后果的,处20元罚款。 大家出行一定要注意安全 按照交通规则行驶 记得给自己心爱的电动车登记上牌 戴好头盔再出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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