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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和稀泥了,没开通车天天跑,出事了我们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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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6 14:29:19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骑行男孩被碾压事件主要责任出现大反转。涉事司机当时行车速度是不到每小时60公里,又在自己行车道行驶,友们纷纷为司机叫屈,认为司机没有责任,无辜遇到突发事件还被逼跪殴打。

可是万能的网友查明,事发路段尚未验收,不具备机动车行车条件,凡是上路行车均为违规行驶。当地警方以“事发道路未开通”为由,不予出具责任事故认定书,希望家属与遇难家属先协商,司机现被关押在看守所。

看来本来很明了的事件,又变的纷繁复杂起来,一是从处理机构来说,已经不属于交警处理,而是应当由刑警来处置。二是从事故责任认定来说,司机已经从次要责任可能变为主要责任。三是司机无疑将面临刑事审判。

有网友认为:“这事和没验收没关系,只从事的本质来看就行。还有就是既然不准通行,自行车也一样是不可以通行。两个都是在不能通行的路上走,出事了还是得看谁的责任吧?这是司机最基本的权力吧!”

也有网友解释:“开通了就交警管,没开通就是当地派出所管。因为死人所以刑事大队管。因为没开通,如果小孩不是自己摔倒被压。难度罪名直接就是过失致死。开通了是交通肇事。 两个罪名巨大差别。只要是没开通道路,小区内,场内道路。只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碰擦都是机动车全责,且不归交警大队管。现在是小孩自己倒下,然后被压死亡。所以刑侦大队已经给开车的下台阶,让他们自己协商。不协商就直接刑事责任。以上都没问题。
整个案子关键点就是在于这条路是不是开通。所以定性差别巨大。你又要说没开通的路怎么自行车可以上。因为很简单非机动车去的是法律上没规定不准去的地方都能去。而机动车是没规定你能去的地方都不能去差别巨大。”
发表于 2024-8-17 09:40: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Wo偠开伈! 发表于 2024-8-17 09:27
这不就是想叫协商解决~都好交代了

这怎么协商?协商保险公司给钱吗?这事最好是走司法程序,谁的责任,赔付多少都是有规定的,不是谁惨谁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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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6 14:39: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协商就直接刑事责任?法律还有这个规定?合着都是司机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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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7 09:27:5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落落鱼 发表于 2024-8-16 14:39
不协商就直接刑事责任?法律还有这个规定?合着都是司机的错?

这不就是想叫协商解决~都好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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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9 15: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古有窦娥,今有这位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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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19 16: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没通车,小孩骑车进去就没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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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8-20 10:53:09 | 显示全部楼层
道交法第77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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