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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关于对长期未用电用户进行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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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7 15:54:56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对长期未用电用户进行销户的公告
尊敬的电力客户:
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用户需再用电时,按照新装用电办理。为规范电力设施使用,提高电资源利用率,国网济宁供电公司梳理出连续6个月未用电、现场已无配电或用电设备清单,共计63户(明细详见附件)。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上述条款,将予以公告销户,公告期限: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七天内到所在区域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提交申请的则视为同意销户。
特此公告!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济宁供电公司
2024年9月26日
关于对长期未用电用户进行销户的公告-1.jpg
关于对长期未用电用户进行销户的公告-2.jpg

发表于 2024-9-27 15: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逾期未提交申请的则视为同意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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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9-28 06:45: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黄屯王因的拆迁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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