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月27日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南沙区 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一、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 二、对于项目可售(含已售) 车位、车库数量超过本项目区划内 房屋套数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商服类项目,在保证本项目区划内 业主可购买或租用一个车位或车库的前提下,剩余可售车位、车库全面放开限购: 1.项目土地用地性质为B类; 2.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一年以上; 3.项目已公开出售整体车位、车库半年以上。 本通知自2024年9月28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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