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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活家原创] 济宁解放路市场“鬼秤”事件——执法与消费者权益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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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8 17:18:18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济宁解放路市场“鬼秤”事件——执法与消费者权益的博弈

近日,一则关于济宁解放路农贸市场“鬼秤”事件的视频在络上传播,迅速引发广泛关注,再次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话题推上了风口浪尖。视频博主揭露了市场某一摊位涉嫌缺斤短两、消费欺诈的行为,不仅直击社会诚信底线,更揭开了消费者维权难的一角冰山。然而,面对确凿的视频证据,消费者在寻求官方援助时依旧遇到了重重阻碍,济宁任城区市场监管局的处理迟缓无力,引发了民众对执法效率与公正性的质疑。这不仅凸显了个别执法部门的不作为,也反映出消费者维权路径的艰难曲折。

济宁解放路市场“鬼秤”事件——执法与消费者权益的博弈-1.jpg


一、视频曝光:鬼秤现象浮出水面
一名视频博主在济宁解放路农贸市场购物时意外发现了“鬼秤”的存在。摊主声称鱼价7.5元/斤,称重之后口头多次确认所选鱼重量为4斤3两,随即欲进行宰杀处理。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博主及时制止了宰杀步骤,选择用自己随身携带的电子秤进行复检。结果显示,这条鱼的实际重量仅有3斤8两,足足少了半斤。这一行为显然构成了典型的消费欺诈,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维权受阻:市场监管局的沉默回应
博主向任城区市场监管局反映了此事,提交了相关视频证据,请求依法查处涉事摊位。然而,市场监管部门的反应却出乎意料,尽管视频证据清晰无误,显示了明显的消费欺诈行为,但是回应却是暂时不予立案。这一决定立刻激起千层浪,网友们纷纷表示,视频证据清晰明了,为何执法部门视而不见,是否存在执法标准模糊或者地方保护主义的嫌疑?对市场监管局的工作效率和公正性提出了强烈质疑。

三、法律与政策视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多项基本权利,其中包括获得计量准确的商品或服务的权利,以及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寻求法律救济的权利。涉事摊位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计量法规,构成了消费欺诈,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法定的行政执法单位,负有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职责。在接到投诉并收到初步证据的情况下,应及时启动调查程序,而非简单以证据不足为由回避问题。

四、执法不力与信任缺失: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就类似此类事件,请问,什么样的才算是证据?如何才能立案?
什么算是“鬼秤”?遇见“鬼秤”事件,老百姓又该如何维权?
“鬼秤”事件及其后续处理过程中,暴露出了一系列值得深刻反思的社会问题。首先,执法部门面对确凿证据时的不作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也让普通消费者感受到了深深的无助和绝望。其次,消费者在遭遇侵权后的维权路径异常狭窄,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甚至最终仍难以获得满意的解决方案。这种现状无疑加剧了公众对执法体系的信任缺失,削弱了社会整体的法制信仰基础。

五、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多方参与的迫切需求
面对“鬼秤”事件所揭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困境,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发力,构建起更为健全的权益保障体系。执法部门需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与透明度,确保每一起消费者投诉都能够得到认真对待和及时反馈。
1. 强化执法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类似案件的重视程度,提高执法效率与准确性,确保消费者投诉得到有效回应。
2. 完善法律法规:细化视频证据在消费纠纷中的法律地位与适用规则,明确其在执法流程中的作用,避免执法标准的主观性。
3. 提升公众意识: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鼓励使用科技手段(如视频记录)留存证据,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 畅通投诉渠道:简化消费者投诉流程,建立高效便捷的举报受理机制,确保消费者的声音能够被听到,问题得以快速响应。

济宁解放路市场“鬼秤”事件——执法与消费者权益的博弈-2.jpg


在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鬼秤”事件不应仅仅是单一市场的局部问题,而应被视为检验社会治理效能、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完善程度的一面镜子。唯有政府、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共同努力,才能构建起坚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让每一位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从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向更高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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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波澜壮阔 2024-10-12 01:29 威望 +2
wbx2009 2024-10-9 08:44 威望 +2
发表于 2024-10-8 17:47:5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做好,还是有办法的,疫情都能管成那样,还治不了这类问题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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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波澜壮阔 威望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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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8 17:19: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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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8 17:2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鬼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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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8 18:45: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篇申论写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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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06:50: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作为,还是存在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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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08: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乡大蒜头 发表于 2024-10-10 06:50
不作为,还是存在利益关系?!

终于说到点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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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2 08:2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庸吏和贪官到底哪个更祸国殃民,是个历史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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