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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网红博主1888元退费事件:知识付费背后的欺诈迷雾
近日,济宁几大网红博主某姐、许某仙、某光等,抖音卖课,通过网络课程收取1888元的学费,声称可以帮助学员通过直播带货或团购等方式赚钱。在互联网经济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技能速成”、“轻松获利”的口号如繁星般闪烁。然而,现实往往比想象更为复杂,许多学员在高额的学费投入之后发现课程内容不实,学不到实际东西,挣不到钱,实际收获远不及预期,甚至有学员三个月仅挣了9元,陷入了“知识付费”行业的暗角。1888元的高价课程最终只换来了一场空欢喜,不仅没有实现最初的梦想,反而深陷其中,感到无力且绝望。
这起风波席卷社交平台,引发了广泛讨论。众多曾抱有热忱的学员,在付出真金白银之后,却发现所谓的承诺与实际收获大相径庭。这股强烈的不满情绪,催生了在网络上的各种维权和大规模的退款诉求,形成了鲜明对比——期待与现实之间的巨大落差,导致了“被割韭菜”的比喻横行。
在市场信息化加速推进的过程中,知识付费作为一种新兴业态迅速崛起,承载着民众对知识获取的渴望与向往。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问题,尤其是部分不法分子利用信息不对称,设置种种陷阱,侵害消费者权益,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全职妈妈群体由于其特定的生活状态与需求,更容易成为此类陷阱的目标,使得原本的求知欲转化为了沉重负担。
行业透视:“三寸不烂之舌”与知识变现陷阱
1. 虚假包装:济宁这些网红不具备深厚学识或实战经验,通过夸大其词的语言艺术,把自己包装成行业专家,误导消费者。
2. 招募链式盈利:依赖不断吸纳新学员的方式获利,而非专注于传授有价值的内容,本质上是一种金字塔式的商业模式,底层学员往往难以获得实质性回报。
3. 口碑效应:利用前期积累的一批忠实追随者的正面反馈,持续吸引更多不明真相的新加入者,形成滚雪球效应,掩盖运营实质。
法律边缘游走:诈骗与非法经营的界定
1. 诈骗罪:根据中国刑法第266条规定,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此错误认识处分财产,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一旦涉案金额达到3000元及以上,即可满足立案条件,追究刑事责任。
2. 非法经营罪:依据《刑法》第225条,从事未经许可的经营活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则构成非法经营罪,体现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严厉保护。
面对互联网经济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任何成功都不是一蹴而就,真正的财富来自于辛勤耕耘和不懈努力。希望大家不要存有一夜暴富的美梦,要脚踏实地,每一笔投资都应基于充分理性和深远考虑。
提醒广大博主:
1. 抖音带货,特别是虚拟货物(课件),必须自己亲身体验,检验教学质量,规避盲目支出。
2. 千万不能因为小额代理费,在不确认课件真实性的情况下,就随意带货。
最后,请济宁网信部门及时介入,强化网络平台监管,明确准入门槛,加大违法成本,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净化济宁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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