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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讯 日前,济宁市印发《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出12项具体措施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
健全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加强老年人能力评估和信息归集。依申请为65周岁及以上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依托省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等部门数据对接。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完善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持续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认知障碍照护床位。今年,建设认知障碍照护床位500张,全市新增家庭养老床位不少于2000张,设立20个社区康复辅助器具购买、租赁、维护服务站点。对符合条件的普惠性养老机构,按照中度失能老年人每月275元、重度和完全失能老年人每月400元的指导标准,给予差异化奖补,引导社会力量扩大专业照护服务供给。
聚焦困难失能、认知障碍和农村失智失能老年群体,优化重点人群照护服务。落实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政策,全市供养率保持在60%以上。做好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今年月探访率达到100%。建设4个认知障碍老年人友好社区。
深化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提升照护服务质量。支持100张及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法合规在养老服务机构内部设置家庭医生服务点,为失能失智老年群体提供嵌入式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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