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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女子遭强奸后捅死债主被判故意杀人# ,法院: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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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据媒体报道,王某(女)因沉迷赌博欠下10万元高利贷,因无力偿还,债主胡某胁迫其“肉偿”抵债,提出“一次关系抵1万”,并将她捆绑发生关系。次日,王某假意约胡某上门,趁其不备连捅三刀致其死亡。法院认定,胡某虽构成强奸罪,但王某行凶时不法侵害已结束,属于“事后报复”,故判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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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孟子大道拾荒者 发表于 2025-4-21 14:34
哎,事中和事后的区别。昆山龙哥事中就属于正当防卫

昆山龙哥是个案,也就是网络的力量罢了,如果不是网络,那伙计不死也得无期,因为龙哥被捅的时候不法侵害已经结束,说白了,想正当防卫你打个迎击都不算,得快把你打死了,最起码得受重伤了,然后你再打个迎击才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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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写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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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昨天 14: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事中和事后的区别。昆山龙哥事中就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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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8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出门,你能把我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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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7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落落鱼 发表于 2025-4-22 08:05
昆山龙哥是个案,也就是网络的力量罢了,如果不是网络,那伙计不死也得无期,因为龙哥被捅的时候不法侵害 ...

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纵观本案,在同车人员与于海明争执基本平息的情况下,刘海龙醉酒滋事,先是下车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取出砍刀,对于海明连续数次击打,不法侵害不断升级。刘海龙砍刀甩落在地后,又上前抢刀。刘海龙被致伤后,仍没有放弃侵害的迹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处在刘海龙的暴力威胁之中。舆论只能引导法官判决下限,成文法不人性化现实就是这样,不依照判例,宁愿下次开会再改,也不改变条条杠杠。订婚强x案,社会影响也不小,甚至影响结婚,生育率,还是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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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还是有可以上诉的疑点的,放高利贷的在一次1万的条件下,应该还会再次实施强奸不止一次,也就说虽然是第二天了,但这个被强奸的胁迫过程仍然还在持续,甚至扩大,女子没有报警选择自己解决是不对的,但也绝不是故意杀人之说,不是说没有捆绑就证明不是强奸案件。这个判决明显量刑过重,适用条文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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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孟子大道拾荒者 发表于 2025-4-22 09:01
刘海龙的不法侵害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纵观本案,在同车人员与于海明争执基本平息的情况下,刘海龙醉酒滋事 ...

仔细看视频,看后面那几刀,对方已经停止攻击并且逃跑了,就后面那几刀没有网络发酵也得判他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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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男的看来当时借钱的时候,就有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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