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5061|回复: 47

[百姓心声] 济宁某X中教师在外面补课,哪里可以举报?举报方式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8-5 10:27:03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阅读模式
济宁某X中教师在外面补课,哪里可以举报?举报方式是?
发表于 2015-8-5 10:31:40 |
12345   12380
发表于 2015-8-5 10:41:47 |
近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等。并公布举报电话。

  据介绍,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近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规定》明确指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教育部要求,各省级教育部门要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化违规处理办法。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

  要求各地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将治理有偿补课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对《规定》中所列举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对课堂内容课外补、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进行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严格教师管理,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部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
发表于 2015-8-5 10:41:47 |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5-8-5 10:33:08 |
侵害你的利益了吗??
发表于 2015-8-9 07:35:37 来自手机 |
有本事去实名举报贪官,黑社会。老师辅导学生只要没强迫可以理解,都需要钱生活,老师的工资也不高,基层在两千多,再说了有条件的家庭都争着要老师辅导,只有自己的老师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我看你是没钱还想辅导吧,嫉妒。小人一个
发表于 2015-8-8 10:41:22 来自手机 |
太上皇 发表于 2015-8-8 10:08
干么这是,多大仇啊,得饶人处且饶人

他们饶过学生及家长们吗?
发表于 2015-8-5 10:43:06 |
12388,纪委举报电话,绝对给你答复
发表于 2015-8-5 10:42:35 |
小强521 发表于 2015-8-5 10:33
侵害你的利益了吗??

应该是侵害孩子的利益了
发表于 2015-8-5 10:42:52 |
直接纪委列
发表于 2015-8-5 10:43:07 来自手机 |
幸福的老猫 发表于 2015-8-5 10:41
是给了好处了还是奖励了,济宁市这么小,至于吗

打击歪风邪气,人人有责
发表于 2015-8-5 10:45:09 |
现在的属于良心监管、举报监管的方式还是很不合理的,主管部门不作为,只等着有人举报才有可能管理的局面亟待改变!!!!
发表于 2015-8-5 10:49:34 |
上课不讲补习班讲,园丁们都钻钱眼里了,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取消补习班,

上课都学不好补习管个屁用。

国家应说到做到,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
发表于 2015-8-5 11:17:24 |
师德何在,
发表于 2015-8-5 11:19:07 |
为什么教师钻进钱眼了呢?为什么医生也钻进钱眼了呢?始作佣者是谁?
发表于 2015-8-5 11:25:29 来自手机 |
高中还有不补的孩子吗?
发表于 2015-8-5 12:18:50 |
发表于 2015-8-5 13:13:31 |
录像,上网,让这些上课不教办班收钱的王八蛋丢掉饭碗。
发表于 2015-8-5 21:12:11 |
十三中的老师最多
发表于 2015-8-5 21:12:37 |
熊龟孙王八羔子老师
发表于 2015-8-8 10:03:57 |
陆小疯 发表于 2015-8-5 21:12
十三中的老师最多

放你妈比屁!
发表于 2015-8-8 10:08:40 |
干么这是,多大仇啊,得饶人处且饶人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联系电话:0537-2311005|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网站地图

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 鲁ICP备 18028751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鲁)-经营性-2022-0209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 (鲁)职介证字[223]:第08120014号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

GMT+8, 2026-5-8 01:37, Processed in 0.082486 second(s), 39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2001-2026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