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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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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17 17:02:37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阅读模式
根据市民政局等九部门印发的《济宁市申请廉租住房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试行)》,市住建委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2013年市城区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的通告》精神,经审核,陈忠等2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准入条件,依照工作程序,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0天(公示日期自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1月2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对列入公示名单的家庭予以登记,正式确定为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
举报电话:2566696  
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公示名单
济宁市房产管理局
2015年11月16日
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公示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配偶姓名
上报办事处
陈忠
山东嘉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陈恩荣
阜桥
吴召玉
济宁市劳务开发公司
张俊霞
仙营


发表于 2015-12-1 21:51:47 |
醉美の靖哥哥 发表于 2015-12-1 21:50
符合廉租住房准入是什么条件??

真不知道来,说过的难吗?赚的少吗?
发表于 2015-12-1 21:50:14 |
符合廉租住房准入是什么条件??
发表于 2015-12-5 16:00:35 |
不错!值得学习,楼主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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