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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2016年度济宁市社保待遇领取资格开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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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 09:55:56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阅读模式

昨日从济宁市社保局采访得知,2016年度全市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已开始。在我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机关事业、企业、灵活就业、个体缴费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和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领取人员,均纳入2016年度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范围。若经核实骗取社会保险基金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据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6年开始,济宁市在全市范围内实现本地居住人员认证、异地居住人员认证互为补充、有效结合。在本地居住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上,以“金保工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认证系统”为依托,将综合认证系统延伸到乡镇(街道)人社所和社区(村居)服务平台,通过各级服务平台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认证方式。同时,充分利用好民政殡葬信息、公安户籍信息及疾控死亡信息等数据比对结果。

    在异地居住人员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上,各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将本区域居住在省外、市外的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有关数据信息进行采集整理,重点做好异地居住人员基本信息的变更、死亡人员剔除、退休人员新增等信息数据的梳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按照部级“异地退管系统”的要求格式,于3月底前进行信息数据汇总和文件上传,并及时完成本县(市、区)需外地协助认证人员的认证表格、信函的打印、邮寄等工作。各县(市、区)进一步延伸服务络,在乡镇(街道)服务平台联通业务专网,由乡镇(街道)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利用“异地退管系统”直接在线办理外地在本辖区内居住退休人员的网上协助认证工作。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经核实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报、瞒报或采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发表于 2016-2-2 10: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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