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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资讯] 济宁再下“禁烧令” 今年实施最严厉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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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10:52:05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眼下,我市即将迎来小麦收割期,夏季秸秆禁烧工作也即将启动。为做好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近日,《济宁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出炉,将实行最严格的农作物秸秆禁烧制度和问责办法,不仅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同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将达到95%以上。
    我市全年分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秋季(9月20日至11月10日)两个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作为农业大市,秸秆数量多、分布广,种植区域复杂多样,禁烧管理难度大,禁烧工作极易反弹。根据《方案》,我市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县、乡、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责任。进一步完善市、县、乡三级格化管理体系,继续实行最严格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以乡镇管区为单位,建立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秸秆禁烧管理体制。
    “5月20日之前,我市有关县(市、区)将与外市相邻的县分别建立联动机制,签订边界秸秆禁烧联动协议。”据市禁烧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联动协议签订后,双方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联动协作机制中涉及的有关问题,并联合制定预防秸秆露天焚烧的联动应急预案,力争在各自辖区内不出现秸秆焚烧现象。“我市将实施秸秆禁烧责任最严厉追究制度,对在夏、秋季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根据《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问责暂行办法》规定严肃问责。”该工作人员说。
    此外,我市将全面推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坚持以堵促疏、以疏保堵,用足用好各级秸秆综合利用激励政策,并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优化秸秆综合利用结构和方式,提高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率,逐步建立以市场化为导向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

 

济宁
发表于 2017-5-16 11: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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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16 14: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坑苦了种水稻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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