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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3 12: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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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济宁高新区管委会印发《济宁高新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及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规定,户籍所在地在街道、社区且参与村(居)集体经济分配的家庭适龄儿童在街道办事处辖区服务区学校就近入学。不参与村(居)集体经济分配的家庭适龄儿童入学按照“房户一致优先”原则,需户籍、房产、现居住地址一致,且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所有。户口簿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其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有自有房产(住宅类),户籍与房产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
适龄儿童应在房产地址所在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入学适龄儿童户口登记地址和其父母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如户口登记地址和房产登记地址在一个街道范围内,在实际居住自有房产地址所属学校入学,如户口登记地址和房产地址不同属一个街道,在户籍所属服务区内学校入学。入学适龄儿童父母需提供身份证、全家户口簿、房产证明和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
初中阶段招生实行“相对就近、对口直升”的免试招生办法。洸河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济宁学院附中高新区校区;柳行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崇文学校小学部和绿色家园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崇文学校中学部,柳杨小学、南营小学、郭厂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柳行中学;其他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学校按以往惯例对口直升。8月中旬,高新区各小学对五年级毕业学生进行对口初中分配,分配名单经社发局教育处确认加盖公章后发给相关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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