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672|回复: 1

[济宁资讯] 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毕业生自带档案均不接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8-15 14:28:35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毕业生别耍小聪明,自带档案要被拒绝

毕业时已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学校应将其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或该单位的人事代理部门;毕业时未落实工作的毕业生,学校应将其档案发回原籍人社部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服务中心),再由人社部门根据毕业生户籍地分转到各县市区。济宁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醒,毕业生自带档案均不接收。

毕业生可登录“济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或关注官方微信“济宁大学生就业(jiningdxsjy)”,查询档案递转情况。

凭提档函(具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报到证或毕业证、经办人身份证提取。

发表于 2017-8-15 14:33: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如此伦理!涨姿势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声远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顶部快速回复上一主题下一主题返回列表

声远论坛|热门排行|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Sitemap|声远网 |网站地图|鲁公网安备 37089702000485号 |网站地图 鲁ICP备18028751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30761号 GMT+8, 2024-11-23 04:36 , Processed in 0.078332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APCu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SYUAN.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