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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21 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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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男子开顺风车出事,因法院判网约车运营平台企业--滴滴公司不用赔偿,网约车瞬间又被网友热议,关于网约车的制度存在的问题,引起众多网友的关注。
配图与本文无关
今年3月5日,市民钟先生在跑完一天快车后,回家途中接了单顺风车,没想到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事故责任认定自己负全责。事故造成对方车辆维修费共计7万余元,钟先生找到保险公司索赔遭到拒绝。
男子开顺风车出事,同时,滴滴平台也以顺风车为居间服务为由,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方车主将钟先生、保险公司、滴滴公司一同诉讼至法院。
近日,一审判决结果公布,法院判定保险公司仅负责2000元的车辆交强险,商业险不予赔偿,滴滴公司也不赔偿,其余6万8千余元维修费用由钟先生全部承担。
事件回顾
3月5日,钟先生接了十余单快车业务,最后一单目的地位于青白江,送完乘客后,已经是晚上11点左右,他准备返回位于龙泉驿的家,便接了两单顺风车。
接上第一位乘客后不久,便在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与一辆白色现代汽车相撞,车辆受损。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此次交通事故钟先生负全责,而对方车辆维修费则需7万余元。当他找到保险公司理赔时,却遭到了拒绝。
“购买保险时合同中注明的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现在车辆性质发生改变,我们有理由拒赔。”保险公司在调查中发现,钟先生有跑网约车的行为,这样一来便改变了车辆的使用性质,与钟先生购买的车险承保合同内容不一致。
“保险公司不赔,滴滴也不管,只能我自己承担。”由于事故的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对方车主作为原告,将钟先生、保险公司、滴滴公司一同诉讼至法院。
法院判决
对此,法院予以了支持。钟先生将车用于经营快车和顺风车已经数年,因为快车业务的目的地和乘客均具有不确定性,驾驶风险必然增加。
而事发时,钟先生正是处于从上一单快车业务的目的地青白江回家的途中。
交通事故的发生,与驾驶网约车业务有直接因果关系,符合商业险免责条款中“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此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条款。
保险公司说
保险公司回复:私家车变成网约车导致车辆损坏,可以不赔。
多家公司的保单合同中看到,车辆使用性质一栏注明为家庭自用车或非营运,在重要提示一栏中,公司注明“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等情况,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手续”。
大多数私家车,行驶证上已经注明了非营运。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往往会对行驶证进行审核。非营运行驶证是购买不了营运车险的。滴滴公司,居间服务不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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