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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6 09: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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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济宁市住建局下发《关于做好全市2017-2018年秋冬季建筑工地“封土行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从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进入建筑工地“封土行动”时间。期间,凡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土石方作业项目,建设单位系企业的,由监管部门列入“诚信黑榜”。
《通知》规定了建筑工地“封土行动”内容,城市建成区内全面实施“封土行动”,基本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确实无法停工的,严格按照程序,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对批准的土石方施工项目,因建筑扬尘污染问题被通报、处罚、曝光的,一律按规定停工,在采暖季期间不接受复工申请。
对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土石方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将对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从严从重处理。建设单位系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由住建部门报请市、县(市、区)政府对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建设单位系企业的,由监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扣减诚信分值并列入“诚信黑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综合运用暂停预售许可、网签、限制施工手续办理等手段予以严肃处理;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予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诚信评价扣分,并于招投标联动进行招投标扣分或限制参与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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