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2年12月入伍,2015年5月份转业,服兵役12年(三期士官),符合国家重点安置转业士官安置政策。转业后济宁市民政局让去济宁太白湖新区报道安置(按照兵役法哪来回那去,应该安置在任城。济宁太白湖新区是济宁市功能区,不具备行政职能)。多次找济宁市民政局反应无果。被迫到济宁太白湖新区报道,报道后未正规安置,被强制、一刀切式安排在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说是太白湖独资国有公司,没有看见国资委的文件),如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安置,后被派遣制其它单位上班。 2017年开始,济宁太白湖新区对符合重点安置转业士官采取了正规安置。在正规安置政策的背后却存在着对2008年至2015年(共计23名)重点安置转业士官,采取“一刀切”、强制、暴力违规安置的事实,身份至今不明确及至今还都是劳务派遣的事实。 是中央、省、市安置文件作出了调整?还是济宁市政府、济宁市民政局、济宁太白湖新区未按照中央、省、市文件要求落实安置政策。才出现同样是济宁太白湖新区重点安置转业士官,却存在两种安置政策的事实。2008年至2015年23名重点安置转业士官,年年都反映至今未解决,是否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存在严重的懒政、不作为现象,还是另有隐情值得我们深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