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各级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落实,建立健全领导机制、考核机制、监测机制。 2、积极投身新旧动能转换,出台建设全省医养结合示范先行市实施方案、医养结合产业专项规划,完善配套政策体系。 3、确保8月份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西院区(市中医院新院)投入运营,年内济宁卫生学校新校区开工。 4、精准实施健康扶贫,力争贫困人口年度住院费用个人负担低于10%,年内建档立卡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全部得到有效救治。 5、市级壮大发展一批医疗集团、专科联盟,县市区全面启动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加快医疗服务体系功能整合和分工协作。 6、年内90%的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实现标准化,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补齐乡镇卫生院空编。 7、科学设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费用增长控制目标并纳入绩效考核,积极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严格落实药品采购“两票制”。 8、全面启动2.0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常住人口签约率达到40%,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70%,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履约管理和考核激励机制。 9、深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加快推进基层卫生计生资源整合,年内实现乡村卫生计生机构整合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职能履行到位、保障措施到位。 10、适应两孩生育高峰,增加产科、儿科医护人员和床位设施。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和健康儿童行动计划,强化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 11、全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9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城乡居民覆盖率不低于85%,孕产妇产前筛查不少于8万人;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四病)筛查率不低于95%;新增25种遗传代谢病筛查率不低于70%;城乡适龄妇女专项查体不少于15万人。 12、持续保持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高压态势。 13、开展新一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6月底前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实现全覆盖,年底前所有公立医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14、实施疾控核心能力提升行动,年内市级和县市区疾控中心人员核编到位、实验室装备达到规定标准。 15、出台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各部门长效管理职责,抓好对城区19个镇街的日常督导和定期考核,确保创卫成果长效保持。 16、进一步扩大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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